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学院工作实际情况,经党委会研究决定,现就《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》第二章第四条第七点修改如下:
审议年度项目经费预算方案和年度项目经费决算,研究决定20-50万元项目资金的使用。(5-20万元项目资金的使用由院长、分管院领导、分管资产院领导、分管财务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研究决定,由党政办公室做好记录;3-5万元项目资金的使用由分管院领导、分管资产院领导、分管财务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研究决定,并填联签单;3万元以下项目资金的使用由分管院领导和相关部门研究决定,并填联签单。1万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审定。)
特此通知。
中共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17年10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