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各部门:
吉铁职院发[2017]49号《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和工程类项目招标管理办法》和《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零星采购和设备维修管理办法》部分内容已经修改,并于2018年1月26日院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,请各单位(部门)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加以执行。
修订的重点内容为:
1.货物、服务类采购项目和工程类项目,学院委托招标门槛价均调整为10万元(含10万元);
2.10万元以下(不含10万元)的货物、服务类采购项目,按零星采购办法规定办理。但预算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项目,应报资产管理处,进行集体询价采购。
附:
《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和工程类项目招标管理办法》之“大额采购、大型工程项目立项审签表”
《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零星采购和设备维修管理办法》之“零星采购申请单”